与此同时,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创5年新高,创新发展持续发力,新动能继续较快增长。
申请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内容及评审须符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不得办理转让变更登记:1.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的。采取承诺方式的,小型露采砂石土类采矿权申请人应当承诺不影响已设油气矿业权勘查开采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等。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2.同一矿业权人存在重叠的矿业权单独转让变更的。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或法院、公安、监察等机关通知不得转让变更的。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土部下发《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指定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记者从福建省经信委获悉,2017年,福建省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钢铁、煤炭去产能计划任务,持续推动企业降低成本,企业杠杆率进一步下调。
福建省经信委主任翁玉耀介绍,2017年以来,福建将取缔地条钢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共取缔地条钢企业35户、合计产能535万吨,全面完成国家钢铁去产能目标任务,在全国成功进行跨省钢铁产能置换交易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全面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等政策工具,重点扶持智能汽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建设国家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基础平台。鼓励具有技术特色的创新型企业参与智能汽车发展,推动众包、众创、众扶、众筹等多种创新模式。
六是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信息安全体系。重点推动传感器、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作系统、无线通信设备、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与车用基础地图等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到203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享誉全球,率先建成智能汽车强国,全民共享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社会。三是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路网设施体系。
《战略》明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等公共平台的支持力度,推动智能汽车基础共性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二是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五是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重点突破新型电子电器信息架构、多类别传感器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终端、车载智能计算平台、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5G-V2X)、高精度时空服务和车用基础地图、云控基础平台等共性交叉技术。
建设覆盖全国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强化税收金融政策引导,对从事智能汽车研发制造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落实对智能汽车领域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战略任务方面,《战略》提出:一是构建自主可控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北斗通信服务和移动通信双网互通,建立车用应急系统。
据发改委1月5日消息,为加快推进我国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研究起草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利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智能汽车重大项目建设和示范应用。《战略》指出,到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智能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城市、高速公路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覆盖率达到90%,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实现全覆盖。新车基本实现智能化,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
强化税收金融政策引导,对从事智能汽车研发制造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落实对智能汽车领域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六是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信息安全体系。
新车基本实现智能化,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等政策工具,重点扶持智能汽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战略》指出,到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
重点突破新型电子电器信息架构、多类别传感器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终端、车载智能计算平台、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5G-V2X)、高精度时空服务和车用基础地图、云控基础平台等共性交叉技术。智能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城市、高速公路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覆盖率达到90%,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实现全覆盖。据发改委1月5日消息,为加快推进我国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研究起草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全面形成。
到203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享誉全球,率先建成智能汽车强国,全民共享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社会。战略任务方面,《战略》提出:一是构建自主可控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
建设覆盖全国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五是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
四是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北斗通信服务和移动通信双网互通,建立车用应急系统。
鼓励具有技术特色的创新型企业参与智能汽车发展,推动众包、众创、众扶、众筹等多种创新模式。二是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三是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路网设施体系。《战略》明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等公共平台的支持力度,推动智能汽车基础共性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建设国家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基础平台。重点推动传感器、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作系统、无线通信设备、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与车用基础地图等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利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智能汽车重大项目建设和示范应用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等六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三份目录进行了调整。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有关目录,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